期刊文献+

利用他人错误行为取得财物的刑法分析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李某将自己的一只A牌手表以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典当给当铺。同年8月23日,李某前往当铺将其手表赎回。由于事情较多,店员错将他人典当的一只B牌名贵手表取出并打算交给李某。李某见状并未提醒,并佯装说道:"快点给我,我还有事情要办。"
作者 虞臣肖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期79-79,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