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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汽车包修期拟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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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对搁置近7年的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集意见,举行了立法听证会。近期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记者对比发现,此次意见稿将消费者权益扩大了,将生产商义务提到比销售商更显著位置。
出处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2年第1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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