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用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其他生产和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要素。公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也决定了其他生产和人们生活的质量。出于公益的目的,早期各国普遍对公用企业实行垄断的经营方式,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垄断的弊端逐渐显现,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变这一现状,那么法律规制是必不可少的。本文从公用企业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公用企业及反垄断法律规制现状、完善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的建议三个方面来进行讨论。
出处
《学园》
2012年第2期199-20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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