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公诉权的功能经历了种种变迁。以北京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为样本的宏观分析表明,从整体看,变迁并未如定位的一样充分发挥预期效果。针对实践中影响公诉权功能实现的因素,应融合法理与国情,走一条多种功能和谐并存、良性互动的道路:在保持适度张力的同时从技术层面规范功能扩张的限度以证成各功能本身的合法性,在实现秩序和谐的目标下以法律适用为纽带促进多种功能和谐并存,在体制改革背景下进行机制创新以保障多种功能良性互动。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45-53,共9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