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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贯《职业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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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1月16日,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在合肥召开了《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宣传贯彻视频会议。重点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的部分章节内容,部署安徽省学习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工作。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汪黎明在会上指出,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调整了职业卫生监管体制,赋予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重大职责,安全监管部门自此成为《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执法主体。
出处 《现代职业安全》 2012年第2期11-11,共1页 Modern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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