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法"一词源自墨子,具有形而上的方法论意义。"《春秋》义法"指孔子笔削《春秋》时所制定的义例与行文之法,尹洙、欧阳修率先师法而作古文,方苞则将其发扬光大,不仅实现了由"《春秋》义法"到"古文义法"的理论转换,将"《春秋》义法"移植于古文批评,赋予其"言有物、言有序"的"义法批评"以广阔的思想文化内涵,而且"古文义法"与"《春秋》义法"休戚融通。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59-164,共6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08XZW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