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福建省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担机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财政厅、民政厅近日联合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各级救助资金分担比例: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地区,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按6:2:2的比例分担:未遭受特大自然灾害,
机构地区 福建省民政厅
出处 《中国减灾》 2012年第1期59-59,共1页 Disaster Reduction in China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