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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国资岂容电力企业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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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各地一些国有电力企业通过成立职工持股会等方式,组织职工在发电和供电企业改制中持股和投资新建发电企业,对形成企业多元股东结构、调动生产积极性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电力行业是垄断经营行业,职工持股企业借原企业的垄断优势地位不规范经营,引发了一系列不公平竞争、国有企业利润转移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49-50,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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