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成立资产管理公司, 对银行不良债务进行剥离和重组, 是处理银行巨额不良资产的有效方式。美国、瑞典、马来西亚等国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建立,必须为我所需,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并不等于将“不良资产”转为“良资产”。我国银行业不良债权与国有银行的非商业化经营有着直接的联系, 只有同步进行银行体制改革, 才能达到消除产生坏账根源的目的。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51-53,共3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