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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方案预警指标的确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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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洪灾害的防治需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2006年10月,国务院批复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要求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尽快建立以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为主并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减少群死群伤事件和财产损失。建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是及时规避风险,避免或减少山洪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是有效防御山洪灾害实施指挥决策和调度以及抢险救灾的保障,在山洪灾害防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作者 周妍
出处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11年第6期33-34,共2页 Heilongjiang Hydraul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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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5

  • 1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S].北京: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2010:4.
  • 2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县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要求[s].北京: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2010:1-3.
  • 3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山洪灾害临界雨量分析计算细则[s].北京: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03:8-16.
  • 4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委会.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R].哈尔滨: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委会,2004: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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