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二)》指出:评价的目标应从注重甄别与选拔转为激励和调控;评价的主体应从单向转为多元;评价内容应从过分倚重学科的学业成绩转为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从以终结性评价为主,转为终结性、过程性和发展性并重,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评价的模式应从过分注重量化转为量与质的结合。作为国家课改实验区的一线教师,笔者试从学生平日表现评价、学生互评、小组评价、开放性考核与纸笔测试的分数、教师评价的五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求完善学生评价,让评价制度充满新的活力。
出处
《学周刊(上旬)》
2012年第3期134-135,共2页
Learning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