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平台大致可划分为三大部分,即理论课程内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性课程和其他实践教学环节。在实践教学平台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妥善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法律援助社团与法律诊所之间的关系,也要正确对待毕业实习的实习方式、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及其与毕业论文等的关系。
出处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2年第2期85-87,共3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temporary Education
基金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地方综合性高校法学实验实践教学改革探索与创新>(Hnjg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