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承诺是一种给付性的行政行为,具有义务性、将来性、单方性,承诺法定原则、合理原则及诚信原则贯彻行政承诺行为始终。在我国,行政承诺的运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影响了行政承诺的效果。规范行政承诺,应针对行政承诺书在承诺内容与事项上存在文本瑕疵的现象,规范承诺事项的内容、标准和提供的服务水平;针对行政主体的违诺现象,建立分层细化的内部承诺问责制以确保履诺;针对管理欠缺,加强对行政承诺全面和连续的监督和管理;针对界定违诺责任主体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明确违诺主体和违诺责任;针对追究违诺责任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从法律层面对行政承诺加以规范。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26-128,140,共4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