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煤炭生产产量平均每年递增6.6%,同期煤炭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利润年递增率分别为41.9%、43.6%、59.2%。针对煤炭商品生产成本的如此变化,作为政府成本监审部门如何监审煤炭商品成本呢?文章研究了其中一个基本的做法,就是核定煤炭成本基准,对偏离煤炭商品基准成本的企业进行重点监审。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52-54,共3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江苏省物价局立项研究课题"资源性商品成本监审研究与探索"(编号:SJY20119112
责任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