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习,顾名思义就是学生在课前的自主学习。《语文新课程标准》提出以学定教的理念将教学活动定位于学,先学后教,所以教师必须要尊重学习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变学生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教师"注入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提高学生自学能力。本文笔者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培养学生自学的意识,提高学生自学的能力,为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作铺垫,更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2年第10期117-118,共2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