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做为国际上一种兴建重大公用事业的优选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兴建、营运、移转)逐渐成为一种潮流:政府授权民间机构“兴建”一些重大工程,建成后,特许由民间机构“营运”一段时期,以做为对其投资的回报;特许期后再“移转”政府经营。基本作法是由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为该工程项目的兴建与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经过公开竞标程序,由本地公司或外商做为项目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兴建项目并在有限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投资利润,最后依据协议移转至相应的政府机构。 在建设台湾南北高速铁路(以下简称台湾高铁)时,台湾当局即采用了这一做法。工程建设过程中,台湾当局给予了全力配合,在各方面大开绿灯。尽管好事多磨,从酝酿到现在,一边是台湾当局,一边是台湾高铁公司,整个BOT工程已比较完整地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关于“公共物品”的政治经济学案例——有效率地提供公共物品在本质上比有效率地提供私人物品更为困难,其中的经验教训,也因此显得弥足珍贵。其中一个便是,为了保证结果的有效率,政府得给代为实施的民间业者们开各种通行证。
出处
《中国市场》
2000年第3期39-42,共4页
China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