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许多油田企业遭遇涉油犯罪后主动进行民事追偿的意识不强,不利于有效遏制此类犯罪。为此,需要检察院积极发挥在民事追偿中的功能,除了传统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模式外,检察机关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但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途径,协助、敦促受害方积极起诉,实现对涉油犯罪分子开展民事追偿的效果。
出处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69-70,73,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Adult Educ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涉油犯罪中的民事追偿机制研究>(川油气科SKB09-12)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