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法制现代化图景的逐步展开,作为我国法律文化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现代化的难题。虽然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存有一定的优秀特质,但是在政府推进型法制建设的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要克服其自身特质所带来的固有障碍,自觉地在现代化道路上向前迈进。我们认为,只有通过经济、文化与法律间的互动,树立现代法理念,借助国家法制的整体推进并辅之教育等多元路径,才能最终实现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全面创新。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49-52,共4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