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入世”后的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加入WTO 后,要借鉴国际清算银行有关监管规定,实行监管责任制,进行监管创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中资金融机构培植优良客户; 提高中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 监督中资金融机构遵守金融法规。要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的监管;与外国金融管理当局合作,对外资金融机构监管;与证券及保险监管部门协作, 对外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进行监管; 健全对外资金融机构监管法规。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同业公会,开发防范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加强金融机构的退出管理。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00年第2期11-13,共3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