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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荆江航道最低维护水深正式提高至3.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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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运输部日前正式批复长江中游宜昌至武汉河段枯水期新的航道维护水深标准,2011年12月30日起,荆江河段枯水期最低维护水深正式按3.2米运行。中游其他河段枯水期最低维护水深也分别有不同程度提高。具体为:长江中游宜昌下临江坪至城陵矶河段每年11月份至次年3月份的航道维护水深将由原来的3米提高至3.2米,
出处 《综合运输》 2012年第2期95-95,共1页 China Transportation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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