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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省市试点碳交易或征“区域性碳税” 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国家要求上述试点省市在2013年底前启动碳交易市场,如果上述试点被证明有效,将扩大试点区域范围,增加试点企业数量。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5-5,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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