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7年6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重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全市上下切实贯彻落实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扶持政策。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国发(2009)3号文件中的“12+7”重大政策全部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改革发展。各区县(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形成了一批可资借鉴、各具特色的统筹城乡集中示范点。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2期27-27,26,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