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要求,我国特检机构按照性质、模式、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分为综合类非自检机构、综合类自检机构、气瓶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其中具有事业单位企业法人性质、隶属于质监行政部门的特检机构占据主体.企业自检机构和外来特检机构作为补充。随着特种设备社会化、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要求,特检机构现有体制及模式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不适应性,必须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及先进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模式,重新规划调整特检机构体制.并尽可能实现管理模式创新。
出处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2012年第1期6-7,共2页
Safety Technology of Special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