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计量单位的使用,应遵照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具体使用可参照200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三版)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应改为n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也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
出处
《中国糖尿病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98-98,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Diabe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