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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真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成后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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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根据受益范围和受益对象,合理确定工程管护主体。根据国家关于农田水利建设的相关规定,按照“建管并重”、“谁受益,谁负责”、“以工程养工程”以及“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等原则确定管护主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村民委员会征求受益农民代表同意的前提下,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业主负责制等多种方式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实践当中,
作者 马威 唐在富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25-26,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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