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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堂学生主体地位的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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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课程理念下中学语文教学的主体性教学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从属于学。教师要善于结合实际情况,向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开拓、延展,把学生的语文学习同他们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时代背景有机结合起来,从而缩短知识本身与实际生活的差距,激发学生求知欲望,使语文课堂体现出本质的人文性和工具性。
作者 李娟
机构地区 河北文安一中
出处 《中学语文(大语文论坛)(下旬)》 2012年第2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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