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哲学家语言学家格莱斯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活动中为了达到特定的目标,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双方都该遵守的原则,他称之为会话的"合作原则"。事实上,这些约定常常被违反,正是因为违反这些准则才产生了会话含义。格莱斯的合作原则自提出以来,不少学者对他提出修正和补充[1]。
出处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57-159,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