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峡库区作为三峡水利工程形成的新的流域,没有专门的环境执法机构,其环境执法存在着诸如执法法律不完善、执法体制不健全、执法人员不专业等问题。我国其他地方已有环保警察执法经验,值得借鉴。为改变库区环境执法的疲软状态,保护库区生态环境,有必要对三峡库区流域引入"环保警察"执法体制,构建三峡库区"环保警察"体制,以期改变库区环境执法的疲软状态,保护库区生态环境。
出处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54-159,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法制保障"(08JA820046)
项目负责人:曾文革
2009年司法部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研究"(09SFB2049)
项目负责人:曾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