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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必要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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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钟丽娟在2012年2月20日《学习时报》上撰文《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必要与可能》认为,人大享有重大事项决定权,体现了国家权力的性质与来源,即主权在民的价值理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理想因此得以实现。所以,人大享有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其理论上的正当性。然而。理论上的正当性还需要现实可能性的足够支持。
出处 《人民政坛》 2012年第3期43-43,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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