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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履职致害,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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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活中,常常发生这样一些现象:有保安为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伤,或者保安在依职权进行管理时打伤他人或者被他人打伤,再或者有的保安在履行工作任务,如代客泊车致车主损失等,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断,双方纠缠不休,甚至诉至法院。
出处 《中国保安》 2012年第2期19-2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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