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互联网行为,正确处理网络侵权案件,对于平衡互联网产业发展与权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针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了界定,但由于该条款过于简单,司法机关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存在适用法律条款的模糊性。明确网络侵权责任主体的界定、网络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网络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权益类型以及网络侵权者承担责任的方式等相关问题,对司法实践中解决网络侵权案件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出处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51-54,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