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青少年司法改革运动历时百年,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践证明,设定独立青少年司法模式的前提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矛盾与不足之处,并且已经无法适应当今飞速变化的时代发展要求。美国百年青少年独立司法模式的实践经验同样证明了这一具有开创性的司法模式在现实中的失败。从美国独立青少年司法模式的前提批判入手,分析相关经验,可以为我国青少年司法模式的改革与完善提供参考与借鉴。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67-76,共10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刑罚的科学设定与适用:基于比较法的一种技术性反思"(11YJC820057)
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美国刑罚中犯罪构成体系与基本概念范畴"(450060444027)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重大课题"法律监督的法治化研究"(GJ2011A03)
吉林省法学会重点项目"吉林省青少年犯罪现状与刑事对策:基于比较法视角的一种实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