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上海市的法治建设总体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肯定,但是在法律实施方面存在着重大的挑战,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其中对法律的信仰、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执法主体的法治意识、法律监督的漏洞等均构成了法律实施不佳的重要因素。发展中的处于初级阶段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既是上海法治建设已经取得重大成就的标志,也是上海在走向法治社会过程中实际所处于的历史阶段以及基本的现状。上海在实现法治社会目标方面,任重而道远。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27-36,共10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