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湖南:土地整理须签廉政合同书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湖南省纪委、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预防腐败局联合发文,要求加快土地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时,国土资源部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须签订《廉政合同书》,并将完成情况作为项目验收条件和参与其他项目竞标时的重要审查内容。
出处 《资源导刊》 2011年第9期46-46,共1页 Resources Guid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