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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稀土生产实行月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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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措施,要求稀土生产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日前各地须上报上月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动态跟踪全省稀土矿开发利用情况,确保稀土开采总量控制落实到位。
出处 《资源导刊》 2011年第10期46-46,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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