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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物为房产的退还程序与案外人的救济途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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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案外人名下的房产为赃物,并以财产清单的形式将该房产退还给受害单位,但只是将扣押的财产所有权证书发还给受害单位,没有将房产过户到受害单位名下。受害单位是破产终结的企业.为完成财产的追加分配。
作者 阮慧婷
出处 《特区法坛》 2011年第3期31-32,共2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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