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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在行政审判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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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与创新是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而对行政审判来说亦是如此。《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崭新的机制。面对当今急剧变迁的中国社会,行政纠纷日趋纷繁复杂,要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就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和法官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本文以能动司法在行政审判中的运用为视角,从行政诉讼和解、层级法律冲突和国家赔偿案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切入,在现行宪政体制和法律法规框架的限度内,浅析了人民法院和法官可以灵活运用能动司法的各种路径,为行政审判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些许思路,以期促进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 马雪涛 李贝
出处 《特区法坛》 2011年第5期26-29,63,共5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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