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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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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7日,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同意我院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0年9月我院启动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申报工作,5月18日,专家组在我院评审中对于我院的申位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院“发展思路清楚,建设措施有力,成效较为明显”。
出处 《融智》 2011年第1期F0003-F000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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