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财产保险是一个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财险公司也进入了快速成长期。为了保证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增强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最大程度地消除境内外保险公司的报表差异,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加快保险公司全球化竞争与合作的步伐,财政部于2008年8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于2009年12月发布了《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准备金计量及其控制程序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其中准备金计提方法的改变,
出处
《新会计》
2012年第2期25-26,41,共3页
Modern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