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资源论证制度对于合理利用和保护我国水资源非常重要,在现有立法中,该制度是取水许可的前置条件。尽管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但二者作为不同的法律制度,还是存在差异。对水资源论证制度进行立法上的健全与完善有其必要性,有观点认为要制定一部独立的《水资源论证条例》,但这从立法体系的角度来看困难重重,而如果通过分步立法的方法,一方面修订《取水许可条例》,另一方面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条例》,则可以更好地解决该问题。
出处
《水利发展研究》
2012年第2期37-42,共6页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