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坏账准备”计提的新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现行行业财务制度规定,对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的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即规定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而1998年年初财政部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该制度规定,3类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
出处 《对外经贸财会》 2000年第3期22-2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