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我国刑事审级制度改革成本高昂、内容深刻、对于整个司法制度改革和法治建设事业进步的依赖,需要对国外经验进行创造性地改造以及需要协调与其他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因而其改革应当渐进地展开。我国应当针对两审终审制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分别制定近期、中期与远期改革目标,并根据目标制定不同的改革措施,分阶段、有计划地加以实施。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68-74,共7页
Law Review
基金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法院裁判与民意冲突解决机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11YJA8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