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办家长满意的学校"出发点不是儿童的和谐发展,而是家长的"需要";由于"需要",家长和学校之间构成一种利益关系,儿童成为学校和家长实现各自利益的手段。"家长的满意"不等于"人民的满意",它忽视了教育的"育人"因素。"办家长满意的学校"不但存在价值方面的误区,还带来许多实践问题:加剧择校现象;模糊优质学校的性质;加大基础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办家长满意的学校"是一种急功近利的行为,不能成为学校的发展目标,更不能成为一种办学理念。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25-28,共4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