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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海市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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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关于改征增值税的收入划分。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上海市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上海市,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上海市。改征增值税收入不计入中央对上海市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基数。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生的财政收入变化,由中央和上海市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分享或分担。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78-78,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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