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要建立和谐警民关系,核心在于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在我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构建和谐健康的警民关系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警察职业保障机制是公安民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的必然要求;加强公安执法监督是保证执法公平公正,取信于民的重要保障;了解群众疾苦,亲民为民,及时为民众解决现实问题是取得民众信任的根本;民众自觉参与社会防控体系的积极性高低是检验和谐警民关系的标准。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46-49,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