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阶段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与其相伴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因法律面前社会保障机会的不平等,不仅有悖于社会保障权形式公平的价值属性,而且也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因此,需要对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城乡之间彼此存在资源与要素缺乏的现象,必须通过相互补充,实现一种网络化、横向联系的关系,促进城乡之间要素的自由流动,以相互促进发展。现阶段的主要精力就应当集中于如何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并不断提高其自身的运行效率,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总水平的提高。
出处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102-105,共4页
Journal of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大连市社科院项目(10DLSK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