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由三部分构成,即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的形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将国有资产评估折成国家股;二是在新设的股份制企业中,将代表国家、政府部门或经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投资公司和资产公司等发起人的投资折成国家股。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有的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而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而募集的股本则称为社会公众股。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00年第4期24-25,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