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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单纯监管 国家广电总局发文鼓励互联网电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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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文件显示,广电总局决定改变以往通过叫停规范互联网机顶盒的“单纯监管”方式,转而“鼓励运营”引导该产业的发展。
出处 《电视研究》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31-31,共1页 TV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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