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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该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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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王某2005年3月经人介绍至某化肥厂从事化肥加工工作,2009年5月因某化肥厂产品滞销,效益不好,王某提出停工留职,与某化肥厂签订停工留职协议,协议中约定某化肥厂按月支付给王某基本生活费300元。2010年3月,王某经人介绍至某染料厂从事染料加工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实行计件,每月2500元。2011年3月,
作者 张财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2年第3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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