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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基药实现全覆盖减轻群众药费超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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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自2009年以来,我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三批先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2011年6月底,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制度全覆盖。同时,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相配套,全省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全面推行了编制、投入、管理、人事、分配等改革,政府投入和医务人员收入与服务数量、质量紧密挂钩,“以药养医、以药补医”的机制逐步扭转。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收到了业务量上升、均次费用下降、群众费用负担减少的效果。1月至9月,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降低11.16%,住院次均费用同比降低8.94%,门急诊诊疗人次同比增加5.53%;全省基层采购基本药物32.32亿元,实际零售价格平均下降43.1%,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超过20亿元。
作者 文清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12年第1期31-3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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